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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欧盟《包装法规》PPWR解读:新规要点、影响及企业应对策略

新规要点


 

2025年1月22日,欧盟正式颁布全新包装领域法规——(EU) 2025/40《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条例》(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Regulation,简称PPWR,下文统称《包装法规》)。

该法规将自2025年2月11日起正式生效,并于2026年8月12日全面进入实施阶段。届时,已沿用多年的欧盟包装与包装废物指令94/62/EC(即《包装指令》)将被废止。

《包装法规》的立法目的是严控有害物质使用实现环境风险最小化,以再生材料占比要求强化资源循环效率,最终通过可回收性设计标准构建闭环管理体系。

相较于现行《包装指令》,新规的核心突破体现在三大维度:

其一,明确量化包装回收率标准,建立全生命周期追溯机制;

其二,强制规定再生材料使用比例,推动材料循环体系构建;

其三,制定系统性包装设计规范,从源头优化可回收性结构。

 

《包装法规》适用范围

从监管对象维度看,该法规的约束范围覆盖了欧盟包装市场的全链条经济经营者(economic operators)。提供包装的制造商、供应商、进口商、分销商、授权代表、最终分销商和服务提供商等均被纳入法规的监管范畴。

从监管客体维度看,法规涵盖各种材料的包装以及包装的废弃物。无论包装采用何种材质(如塑料、金属、玻璃、纸质等),或其最终用途是工业生产、商业零售、办公耗材、服务业耗材、家庭消费等,只要涉及欧盟市场流通的包装及其废弃物,均需遵守法规要求。

 

《包装法规》主要内容概览

包装可回收性标准

新规明确要求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包装必须具备可回收性(仅轻质木材、软木等少数材料获豁免)

2030年起,需根据法规确立的阶梯式可回收性评级体系进行:

A级(95%):材料回收率需达95%以上

B级(80%):材料回收率需达80%-95%

C级(70%):材料回收率需达70%-80%

禁止阈值(<70%):回收率低于70%的包装材料将被全面禁用

对包装材料成分信息透明化要求

法规生效42个月后,所有包装需标注材料成分;48个月后需增设可重复使用标识,并配套二维码提供回收指南。

此外,对于对包装中物质,要满足:

- 根据2026年12月31日发布的限制物质清单,减少包装材料或包装部件中的关注物质

- 铅、镉、汞、六价铬总量限制≤100mg/kg

- 食品接触包装中的PFAS需符合标准

包装减量化要求

欧盟发布的《包装法规》对包装的体积与质量管控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法规内容,自2030年1月1日起,制造商或进口商需承担主体责任,确保投放市场的包装设计遵循“功能最小化”原则。

对于组合包装、运输包装及电子商务包装,法规明确规定其空隙率不得超过50%,同时要求在设计过程中综合考量包装形状与材质对空间利用效率的影响。

在减量目标方面,法规提出了分阶段推进策略:

要求行业在2030年前实现包装使用量5%的初始降幅,至2035年累计减少10%,最终在2040年达成15%的总体减量目标。

包装标签的要求

为保障标识体系的有效实施,监管部门已明确统一标签设计标准与规格的制定工作将于2026年8月12日启动。

2028年8月12日或法案生效后24个月(以较晚时间为节点)起,所有投放市场的包装需统一加贴标识标签,该标签须明确标注材料成分信息,为消费者提供清晰的分类指引。

针对可重复使用包装,自2029年2月12日或法案生效后30个月(以较晚时间为准)起,相关产品必须加贴显著标识,以直观告知消费者该包装具备重复使用特性。

塑料包装回收目标和再生材料含量目标

法规要求,2025年塑料包装整体回收率需达到50%,2030年这一比例将进一步提升至55%,并且对不同塑料包装应用提出了再生含量强制目标。

2040年一次性塑料饮料瓶的再生材料含量需达到65%,PET接触敏感包装需达到50%。

限制一次性塑料包装

2030年1月1日起,特定类型的一次性包装将正式纳入禁用范围。具体被禁止使用的一次性包装涵盖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l 新鲜水果和蔬菜。

餐饮服务场所内即用即弃包装:酒店、餐馆、咖啡馆等餐饮服务场所(HORECA)内,用于现场灌装并直接消费的食品与饮料包装将不再被允许使用一次性材质。

l HORECA行业中的独立小份包装(例如用于调味品、蜜饯和酱汁)。

l 酒店客房一次性用品包装(洗发水、洗手液、沐浴露等小份化妆品、卫生用品及盥洗用品)。

为进一步减少塑料污染,政策还明确规定了至2025年底,每位居民每年的轻质塑料手提袋消耗量不得超过40个。

此外,2029年起,一次性塑料饮料容器回收将被限制,90%的一次性塑料和金属饮料容器需通过押金返还系统或其他有效方式进行单独回收。

 

再利用目标和重复填装义务

设定2030年强制性再利用目标。在运输和销售包装方面,强制性的再利用目标被设定为40%。对于组合包装,再利用目标设定为10%。此外,为引导消费者减少一次性外卖包装的使用,政策明确规定外卖商家必须为顾客提供自带容器的选择。

 

新法规影响及企业应对

《包装法规》作为一项具有广泛适用性的法规,其覆盖范围涵盖所有形式的包装,这一特性使得在欧盟市场上从事包装和包装产品供应的经济运营商均会受到其影响。

该法规的实施将使卖家不但需要提供可重复使用的包装,还需更细致地记录所使用的包装材料,以此作为证明自身行为符合循环经济法规的依据。

 

《包装法规》将于2025年2月正式生效。为帮助企业顺利过渡到新规要求,法规给予了企业18个月的过渡期。在此期间,企业需积极采取一系列有效行动,确保自身运营符合新规标准:

评估现有包装

对当前使用的包装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关注包装中回收材料的含量是否达到法规规定标准,以及包装设计是否与新规的各项要求相契合。

优化包装设计

在确保商品得到有效保护且满足运输需求的前提下,企业应致力于简化包装设计,降低包装的重量和体积。

使用可持续材料

选用可持续材料替代传统包装材料,以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加强供应链管理

如果您将产品销往欧盟某一个目的国,除了遵循《包装法规》,还需要遵守销售目的国的其他相关法规条例。企业需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合规策略,以避免因法规不符而引发的风险。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企业将能够更好地适应《包装法规》的要求,实现包装的可持续性发展。

后续商桥也将继续关注的《包装法规》新规定和欧盟委员会的实施细则,为您更新关于包装材料的回收成分、包装设计标准以及消费者信息披露等关键领域要求的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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